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有关情况说明
(一)法律法规及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精神,预算调整事项为“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精神,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调入的基金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地方可在此基础上实行更严格的统筹使用措施;合理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年度预算调入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二)关于地方政府债券有关情况说明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区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51542.4万元,其中:2018年底政府债务限额223485.4万元(2018年新增外债转贷限额由2800万元调减至1020万元),2019年新增债务限额28057万元。
二、调整方案
(一)已批准预算
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19年区级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303985万元(含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898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4096万元(含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9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7万元。
(二)拟调整额度
1、一般公共预算
结合当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还需调增公共财政支出预算96471万元,其中:当年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71475万元、当年下达专项转移支付2967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605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7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结合当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还需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7038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2000万元,当年下达专项转移支付503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结合当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还需调增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