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根据省政府批复精神,在秦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主要集中行使以下行政执法权限: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市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物施工噪音污染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商贩沿街巷乱摆摊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需要在城市管理领域以外的其他行政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根据省、市人民政府规定开展工作。
(二)机构设置
秦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包括:执法局本级预算、下设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及四个事业单位。具体如下: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
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太京中队
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籍口中队
5、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皂郊中队
6、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关子中队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