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直相关部门,辖区各企业:
根据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扶贫办《关于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技能培训和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意见》(甘人社明电〔2018〕70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鼓励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018〕366号)文件规定:“对企业培训并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给予培训补助。”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不满1年劳动合同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助;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助。按照培训补助条件和标准,现对拟确认享受补助资金的天水罗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企业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有效期为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8日共计5天。如有异议请向所属镇、企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