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发挥财政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立涉农资金整合使用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方案,现予以公示。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省、市脱贫攻坚方略,围绕制约全区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深度贫困村和贫困户整体脱贫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扶贫开发项目为平台,积极整合省、市、区相关涉农资金,充分发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和“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促进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