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脱贫领办发〔2018〕49号)文件要求,我区完成了全区2018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经2018年全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和区政府二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项目计划予以公示。
一、资金使用重点
紧紧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持续脱贫目标,聚焦解决贫困户增加收入、“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2018年全区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安排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到户到人项目,优先保障“一户一策”工作梳理出来的种养业产业增收项目,结合“三变”改革,落实贫困户产业扶贫资金入股收益项目,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二、项目安排计划
省上下达我区2018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87万元,用于以下几个方面项目建设:
1.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扶贫贴息资金1207万元。由区财政局负责实施,用于全区精准扶贫贷款贫困户贴息。
2.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350万元。由区发改局负责实施,用于全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贷款贴息。
3.贫困户产业扶贫资金入股收益项目730万元。由区农业局负责实施,将资金折股量化到区农业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区农业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产业扶贫政策要求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和增收致富,对贫困户按入股资金8-10的比例进行年度收益分红,切实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计划扶持全区16镇7368户贫困人口34051人,人均扶持214.38元。
2018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脱贫领办发〔2018〕57号)文件精神,省上下达我区2018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25万元,用于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扶贫贴息项目。现将项目计划予以公示。
一、资金安排原则
按照“保障深度贫困攻坚、突出贫困人口因素、体现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扶贫资金在保障未脱贫和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同时,对已脱贫但收入不稳定的贫困户给予支持;对2014年已脱贫但未享受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政策的贫困人口,安排专项贴息资金保障其贷款需求。
二、项目安排计划
省上下达我区2018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25万元,用于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扶贫贴息项目,由区财政局负责实施。其中:一是到县资金不足的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资金943万元。二是2014年全省退出的135万贫困人口涉及秦州区3.27万人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8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