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要求,按照《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和甘财税法【2017】34、35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税【2018】37号文,即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予以通知。现将《秦州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秦州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附件:1、《秦州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秦州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xingzhengshiyexingshoufeihezhengfujijinxingshoufeixiangmu.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