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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级河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3
来源: 天水市秦州区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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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区河长制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照《天水市秦州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规定,根据区四大组织领导人员、职务和分工变动情况,现对部分区级河长进行调整。同时请各镇、街道,依据镇(街道)、村(社区)人员变动情况,在7月10日前,对各镇(街道)、村(社区)级河长在甘肃省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及时调整,并逐个对镇(街道)、村(社区)河长电话号码、职务等信息进行订正更新,及时更换破损、污染、字迹不清的河长制公示牌。





天水市秦州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附件:1、天水市秦州区区级河湖长名录



附件2:


天水市秦州区各级河湖长主要工作职责

按照《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办公室、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秦州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天秦区委办〔2017〕103号)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的通知》(水河湖函〔2021〕72号)文件要求,各级河长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区级河湖长:负责所管河段治理工作,完成治理任务,维护该河段良好运行秩序。督导镇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参与涉河项目审批;协调河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纠纷处理,组织整改河流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处置,协调处理流域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区级河湖长每季度巡河不少于1次。

2、镇、街道级河湖长:对所负责河段的河道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协助区级河长开展日常河道管理工作,督促村(社区)级河长履职尽责;承担河道治理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总河长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镇、街道级河湖长每月巡河不少1次。

3、村、社区级河湖长:对所负责河段河道管理负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内河道清洁和绿化管理;负责辖区内河道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乱侵占等行为的制止,并向镇(街道)级河长上报有关问题。村、社区级河湖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

4、镇(街道)、村(社区)级河长:镇、街道级河长办要把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摆在完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的突出位置抓实抓细,建立健全河湖长体系动态调整机制,镇(街道)、村(社区)级河湖长自职务调整之日起,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并将调整后的河湖长名录以文件形式上报区河长办,确保不因职务调整而出现河湖长责任“真空”。



附件3:

甘肃省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巡河APP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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