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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秦州区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和包保责任清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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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强化秦州区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落细,进一步按照“三个必须”原则靠实各级责任,现将秦州区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予以公示:

一、安全生产包保责任范围

辖区正常生产、停产停建的非煤地下矿山。

二、各级安全生产包保职责

(一)区政府包保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秦州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区政府领导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等有关职责,了解非煤地下矿山重大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整改等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2、至少半年对所包保的非煤地下矿山督导检查一次,对非煤地下矿山安全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并及时推动落实。

3、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非煤地下矿山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监管部门包保责任人职责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要求,督促非煤地下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按照企业风险等级,定期对包保的非煤地下矿山督查检查,遇有极端恶劣天气及时督促指导企业全力做好事故灾害预防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风险状况,采取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督促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属地政府包保责任人职责

1、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积极并严格落实包保责任要求。

2、定期对辖区内非煤地下矿山督导检查,遇有极端恶劣天气、重点时段,必须对辖区内非煤地下矿山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指导企业做好汛期及事故灾害预防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督促辖区内非煤地下矿山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研究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并推动落实,严厉打击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直接监管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按照执法计划安排对包保矿山开展监督检查,遇有极端恶劣天气及时督促指导企业全力做好事故灾害预防工作。

4、对检查发现一般隐患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关措施,严厉打击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5、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包保责任人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非煤地下矿山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严格执行“三级教育”和全员培训制度。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强化汛期应急值守,按要求开展各项应急演练工作。

6、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协助。

8、组织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本企业生产安全。

三、安全生产包保信息公告

区应急管理局要认真做好非煤地下矿山基本信息公告工作,每年要通过区政府网站或相关主流媒体公布非煤地下矿山包保责任人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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