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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26
来源: 天水市秦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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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种粮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落实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扶持范围及重点

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运营规范、按期年报公示、社会信用良好,在粮食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服务和带动农户能力强、同农户利益联结紧密、托管服务规模大、农户认可程度高、且已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市级以上示范社予以支持和奖补。

二、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

秦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奖补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个合作社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加工、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健全完善财务制度等方面。但不得用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已支持的农业机械,更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合作社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支出。项目资金形成的财产要平均量化到每一位成员并向全体成员公示。

三、工作目标及要求

(一)工作目标。一是提高合作社带动农户成效、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二是打造一批运行规范、组织化程度高、带动和服务能力强的典型合作社,为合作社的示范引领打下良好基础。三是扶持的合作社服务带动农户数量或带动增收效果较去年同期增长15% 左右。四是项目及奖励资金形成的财产要平均量化到每一位成员并向全体成员公示。

(二)项目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强项目组织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落实资金监管职责,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扶持资金对于合作社质量提升和服务带动农户的激励引导作用。

四、项目实施

(一)遴选实施主体。由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自愿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现场调研核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确定运营规范、服务和带动农户增收明显的天水市秦州区辰洲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家合作社,近三年内这些合作社均无享受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确定承担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并在政府网站公示7天。

(二)项目实施

1.天水市秦州区辰洲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天水市秦州区平南镇孙集村,成立于2015年10月19日,注册资金100万元,实有成员103户,流转土地1780亩,主要种植油料1500亩,花卉280亩。经营农产品加工及销售,餐饮农产品体验等。 该合作社承担2025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22万元,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自筹12万元,购置熟榨设备、冷榨设备各1套,上述设备均未享受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且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在支持内容和上述设备无交叉重复。通过项目的实施,将与周边农户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合机制,预计年带动了周边区域120余户种植花卉、药材及粮油作物。将更有效助力合作社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综合服务带动能力及带动农户成效,年带动农户数量及增收效果均会达到15%以上。

2.天水市秦州区裕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皂郊镇老湾里村,成立2015年2月,注册资金2800万,实有成员110名,其中管理人员8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6人。流转土地720亩,种植果园420亩,玉米200亩,油菜100亩。 该合作社承担2025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13.2万元,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自筹3.2万元,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对现有的种植基地进行升级改造,完善灌溉、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引进智能化农业设备,自动灌溉系统等,提高生产基地的现代化水平,实现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聘请专业的财务人员,对合作社的财务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账目和财务报表,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与天水师范大学科研院校合作,引进和推广先进的种植,组织成员参加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成员的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带动周边农户务工新增就业岗位25个,将减少人力、物力投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 ,成员收入比非成员收入高出20%。

3.天水祥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天水市秦州区杨家寺镇煤湾村,成立于2014年3月,注册资金218.3万元,占地22亩。合作社以“良种繁育、农作物种植、生态环保”为发展思路。流转土地500亩,种植青贮玉米、紫花苜蓿、大燕麦等。合作社目前已投资400多万元,建成标准化羊舍3栋1500㎡,引进50多只适宜西北干旱地区的无角陶赛特、300多只小尾寒羊做基础母羊,年出栏育肥肉羊400只,杂交良种200多只。利用发酵的羊粪还田作为种植农作物的有机肥,改善土壤结构,达到循环农业发展要求。该合作社承担2025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12.72万元,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自筹2.72万元,在合作社大门口右侧硬化500㎡晒粮场一处,晒粮场周边修排水沟70米,委托代理记账机构或聘用会计完善财务制度。项目建成后,每年减少粮食损失约5%,增收约2500元;减少以前因在较远公路边上晒粮产生的运输费约6000元;减少每天因在公路晒粮产生的装卸费约9000元。每年合作社还能增收约17500元,合作社每名成员增收约1346.2元。

(三)总结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局及时进行自查考核验收,按照2025年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要求,认真撰写验收报告,邀请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于12月初完成项目总结和上报工作。

五、项目资金管理

(一)加强项目管理。区农业农村部门对项目负总责,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23〕80 号)相关要求,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补助资金发挥应有效益。加强项目管理,靠实镇村及相关部门的项目管理责任,确保每个项目顺利实施,发挥应有作用,执行好项目。成立由天水市秦州区农业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主任王芳兵任组长,经管站站长任副组长,技术人员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在区农业农村局的监督和指导下,全面负责项目任务的实施落实、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质量。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主体要健全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财务收支账簿,将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向全体成员公开,合理列支相关费用。协调审计部门进行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切实抓好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资金要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严格实行报账制,不能以任何理由挤占、截留、挪用,不能改变资金用途,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公示期2025年6月26日—7月2日共7天,如对上述实施方案有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或当面向区农业农村局反应,如无异议,项目将正式实施。

联系人:刘志昌        联系电话:0938—8305658



天水市秦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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