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秦州区水务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全区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制定全区和跨乡镇、跨流域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区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小型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
3、按照国家和省、市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节约用水计划,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全区河流、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4、组织实施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