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秦州区法制办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秦州区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提出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2)负责审查区政府工作部门起草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从法律角度参与区政府其他文件的审稿工作;实行向政府常委会提交草案并作审查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