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办公室《关于秦州工匠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拟表彰的2018年度“秦州工匠”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候选人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秦州区总工会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8年4月23日—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