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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四项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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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整改办《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销号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4: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审批、违法建设问题长期屡禁不止。省级自然保护区“瘦身”问题突出。矿产资源违规开发造成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责任单位: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管理局
整改目标:全面掌握自然保护区各类项目行政审批和建设情况,严格监管,坚决防止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审批、违法建设问题。对违法违规审批一律撤销,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分类分期清理退出,2017年起涉自然保护区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得到严格执行,杜绝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发生。建立和完善矿业权人履行保护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责任全面落实,新建和在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形成“不再欠新帐,加快还旧账”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良好局面。
完成情况:经过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全面掌握了自然保护区内各类项目行政审批和建设情况,2017年起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得到严格执行,杜绝了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发生。目前,各项环境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现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天水市市委督查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29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秦州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938-4993163
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双桥中路写字楼3楼

天水市秦州区落实中央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FS:PAGE]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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