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整改办《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销号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3:环境保护工作推动落实不够到位。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监察局)
整改目标: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细化工作部署,强化环境保护督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到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经过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污染治理“十大工程”加快实施,环境保护“八项机制”全面建立,环保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各项环境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现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天水市市委督查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29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秦州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938-4993163
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双桥中路写字楼3楼
天水市秦州区落实中央环境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