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甘肃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甘肃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促进自然保护区事业健康发展,我们起草了《甘肃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7年9月2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邮箱:qinzhoudaniju@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坚家河农业大厦911室(邮政编码741000),并在信封上注明“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7年8月29日
甘肃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甘肃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保护大鲵、秦岭细鳞鲑及其生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甘肃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保护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护区名称为甘肃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分大鲵片区和秦岭细鳞鲑片区,其中:大鲵片区位于秦州区东南部娘娘坝镇境内的白家河流域,范围包括望天河、北峪河、庙川河、花园河、响潭河和螃蟹河6条区域,属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秦岭细鳞鲑片区位于秦州区西北部藉口镇、关子镇和杨家寺镇3镇境内的藉河流域,范围包括金家河和潘家河2条区域,属黄河流域渭河水系。
第三条凡在保护区内的规划、建设、管理等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侵占自然保护区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五条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应坚持全面规划、依法管理、保护优先、科学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保护区管理机构或者其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用于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对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以及在相关的科学研究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八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