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秦州区商务局
关于第一批二级煤炭配送网点和第二批预留网点的公示
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大气污染,整合规范煤炭经营秩序,确保用煤质量。根据天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十大工程、八项机制”的要求,按照《天水市秦州区煤炭管控实施方案》(秦政办﹝2017﹞145号)和天水市秦州区商务局、天水市秦州区环保局等五部门《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合理布局二级煤炭配送网点的公告》精神,拟在秦州城郊及各乡镇合理布局二级煤炭配送网点若干个,城区控制在15个以内,各乡镇每镇控制在2个以内。在规定的期限内,经营户自愿申报,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初审,区商务局联合区环保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现场勘验,现将符合条件,拟纳入秦州区二级煤炭配送网点的第一批名单和第二批预留网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2017年9月25日-2017年10月1日),如有疑问,请在规定期限内将情况反馈至秦州区商务局,联系电话:09388212618;联系地址:秦州区民主西路18号(政法大楼5楼)。
附件:1.秦州区第一批二级煤炭配送网点名单
2.秦州区第二批二级煤炭配送网点预留名单
天水市秦州区商务局
2017年9月25日
附件1
秦州区第一批二级煤炭配送网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