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区纪委监察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天秦区委办【2010】83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3.负责检查和处理区直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4.检查区政府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8.指导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9.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工作;10.承接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