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二十五项
反馈问题:天水市未充分认识到反光膜的危害,未探索推进反光膜的回收处置和再利用,土地残留量大,秦安县仅2天时间就清理废弃反光膜1000多公斤。同时,现有废旧农膜加工企业无法对反光膜进行有效处置,目前主要以填埋或焚烧为主,污染问题突出,影响耕地质量和农村人居环境。
整改目标:提高群众对废旧反光膜污染防治意识,开展废旧反光膜清理整治,确保废旧反光膜应收尽收。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整改情况:针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五项整改任务,我区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区委区政府包抓督办领导通过现场督办、会议推进、协调调度等方式切实推动整改工作。
一是针对反光膜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调查摸底。走访秦州区果业中心、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详细了解秦州区反光膜使用情况,调查发现秦州区反光膜使用量较少,在中梁、华岐镇红富士苹果的种植上有个别农户在使用反光膜,使用面积不超过50亩,亩使用量为6公斤,农民当年使用完后经收集,第二年继续使用,循环使用期限为3年。在使用过程中农民妥善保存,没有出现在田间乱堆乱放的现象。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反光膜污染问题。
二是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科学编制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实施内容,严把采购地膜质量关,优化地膜“以旧换新”兑换方式,抢抓农时确保相关试验示范任务及时落地。通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项目的实施,以废旧农膜“以旧换新”,回收利用环节“以奖代补”为重点,强化地膜源头防控,巩固和健全示范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鼓励经营主体回收、专业化组织回收、企业回收,推动废旧农膜加工利用,建立健全农膜回收利用市场化运行机制。采购“以旧换新”高标准地膜97.96吨,兑换回收废旧农膜490吨。
三是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网络。在秦州区建立22个回收网点,其中标准化网点5个,培育机械专业化回收组织1个,全面督查网点运营情况,指导各回收网点建立兑换台账,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回收量大,示范作用强的5个网点给予2万元奖励,激发网点回收积极性。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依托秦州区宫崎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了1个地膜机械专业化回收站,配备运输车辆1辆,引进浅松耙齿仿形废膜捡拾机1台,机械化回收面积达到1500亩,有效提高了我区地膜专业化回收水平。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注重提高农民群众农业生态环保意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网络的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举办宣传活动8次,结合宪法宣传周、六五环境日等活动的开展,广泛宣传废旧农膜回收扶持政策、先进技术和典型经验,增强了农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激发调动了农民群众和企业参与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整改,秦州区未发现有反光膜污染问题,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健全,群众农业生态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该项问题具备销号条件。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秦州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 7日至2021年1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
联系电话:0938—4993157
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双桥中路区生态环境分局
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