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二十六项
反馈问题:天水市在发展畜禽养殖产业的过程中,部分病死畜禽填埋场所建设不规范,未按要求设置标识警示牌,风险管控不严。
整改目标:健全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规范病死畜禽填埋场所建设,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得到保障。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畜牧中心
整改情况:针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六项整改任务,我区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区委区政府包抓督办领导通过现场督办、会议推进、协调调度等方式切实推动整改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病死无害化处理制度和设施。按照《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督促养殖场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报告制度,要求各养殖场建立病死无害化处理制度,坚持“五不一处理一做好”原则:既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做好全方位彻底消毒工作。同时要求每个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建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或者无害化填埋处。当无害化处理完成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理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在掩埋地必须设立明显的标志,时常做好土地开裂或者下陷及时填土工作,防止野生动物刨出动物尸体。
二是严格落实生猪养殖场病死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督促养殖场建立健全病死无害化处理档案,养殖场详细记录养殖场每日生猪发病数量、死亡数量、无害化处理数量和方式等台账,养殖场一旦发现病死生猪,立即报告乡镇畜牧中心,镇畜牧中心立即派畜牧监督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养殖场进行无害化处理,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生猪数量、死因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记录记载,并进行现场拍照工作,及时上报区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做好病死无害化补助工作,有力保障了养殖场病死生猪纳入补助范围。
三是做好病死生猪无害化补助工作。秦州区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严格按照《甘肃省兽医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兽医局关于做好生猪散养户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的通知》要求,监督养殖企业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病死猪数量逐级统计报送,每月对报送《生猪养殖场(小区、户)情况统计表》《养殖场(小区、户)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养殖场(小区、户)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及时准确报送,确保补贴工作资料完善,真实准确。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检查。秦州区畜牧中心派遣畜牧执法人员对各镇养殖场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建立标准病死无害化处理场所,检查无害化处理记录及无害化处理情况,督促养殖场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落实养殖场病死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明确法人为无害化处理第一责任人制度。严厉打击随意丢弃病死生猪行为,规范养殖场做好病死无害化处理行为。今年以来,秦州区对养殖、贩运、屠宰等可能发生随意丢弃病死动物的重点环节定期开展排查,并实行执法人员和监管对象一对一监管,建立执法监管档案,明确执法监管工作重点,靠实责任,落实到人。
五是加大对畜禽养殖产业户的宣传力度,采取上门讲解、发传单的方式。引导养殖户做到规范养殖,合理处置病死畜禽
通过整改,全区各大型养殖企业都设立了无害化处理警示牌,中小型养殖场相关问题正在逐步解决。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秦州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 7日至2021年1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
联系电话:0938—4993157
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双桥中路区生态环境分局
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