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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08
来源: 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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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四十一项

        反馈问题:天水市对地下水资源开采监管不够,取水口底数不清,天水市水务局发布的《天水市水资源管理公报》反映,2016-2019年,天水市地下水年均采水量1.34亿立方米,截止2019年12月底,全市水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485个,允许地下水开采量8548.83万立方米,仅占该管理公报反映取水量的63.8%。

        整改目标:严格限制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加强地下水资源开采监管力度。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情况:针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我区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区委区政府包抓督办领导通过现场督办、会议推进、协调调度等方式切实推动整改工作。

        一是开展全区取水口的排查摸底。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取水口排查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河长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取水口排查登记工作的通知》(秦河办〔2021〕7号),由区水务局组织牵头,各镇政府负责对管辖区内的取水口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全区取水口包括法人或个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或者地下水(水源井)取水,以及依法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各类河道外用水的取水口进行了全部面排查。全区共排查登记取水口293个,并建立健全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加大地下水监督管理力度。为进一步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秦州区用水严格执行天水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天水市水资源管理处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指标,同时每年对驻区各取水单位下达年度用水计划指标,及时督促各用水户严格执行取水计划、计量取水,并建立用水台帐。按照取水许可审批流程,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59家,严格执行许可取水量,安装计量设施,实行计量取水。

        三是加大违规违法取水行为查处力度。建立地下水管控指标体系,积极配合省上进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成效评估及复核评价,严厉打击非法取水用水行为,对未取得取水许可擅自取水用水的单位、个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是对全区地下水开采量及实际取水量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59家取水许可证取水量为180万立方米。按照《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有个规定:对“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年取水量少于2000立方米的;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因此,293个取水口合计取水量为360万立方米,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其他用水量为780万立方米。

        通过整改,全区办理取水许可证的59个取水单位或个人按照取水许可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要求取水,都安装了取水计量设施。对违法违规取水加大查处力度,按照水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按照属地管理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加大了取水日常管理。该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秦州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 7日至2021年12月 1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

        联系电话:0938—4993157

        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双桥中路区生态环境分局


 

                   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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