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四十三项
反馈问题:漳县昌昊石料有限公司在武山县榜沙河上违规架设便桥,侵占河道岸线;华建新材料公司在麦积区伯阳镇南集村挖山取土,在沟道内堆积土方,影响行洪安全;秦州区罗峪沟赵家河村平天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在路基垫方作业时,对临河路基堤岸堆积的隧道渣土未进行夯实,造成渣土在河岸边积留;麦积区马跑泉镇石咀村两家洗砂厂将洗砂污水直排东柯河内。
整改目标:及时拆除河道违建设备,清理河道弃土弃渣,加大巡河护河管河力度,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中梁镇政府
整改情况:针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我区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区委区政府包抓督办领导通过现场督办、会议推进、协调调度等方式切实推动整改工作。
针对反馈问题,秦州区水务部门立即组织人员与天平天高速公路施工单位衔接,现场督促施工单位清理河道岸线积留渣土。同时要求中梁镇按照河长制管理责任制的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辖区内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垃圾、违法占河施工、非法畜禽养殖修建等破坏水环境、水生态、危害河道防汛安全、影响河湖面貌的各类问题。
通过整改,秦州区罗峪沟赵家河村临河路基堤岸堆积的渣土已经夯实清理, 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秦州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 7日至2021年12月 1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
联系电话:0938—4993157
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双桥中路区生态环境分局
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