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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13
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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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十二项
    整改目标:严格对照《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逐条逐项落实整改,确保达到中央和省上要求。
    整改时限:2020年底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整改情况: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二项指出,“秦州区委、区政府虽然按照要求开展了中央环保督察、西北督察局督察、省级环保检查和“绿盾2017”专项行动通报问题的整改,但对照省上《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仍有部分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还未全面完成”问题,我区严格按照省、市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整改方案,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整改工作,该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2020年12月10日,区委办、区政府办对该问题进行检查验收。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每月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进行调度。定期进行预警通报。对整改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区整改办进行挂牌督办。同时组织人员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整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秦州区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5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4993157
    联系地址:双桥中路综合写字楼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202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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