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十二项
整改目标:严格对照《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逐条逐项落实整改,确保达到中央和省上要求。
整改时限:2020年底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整改情况: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二项指出,“秦州区委、区政府虽然按照要求开展了中央环保督察、西北督察局督察、省级环保检查和“绿盾2017”专项行动通报问题的整改,但对照省上《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仍有部分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还未全面完成”问题,我区严格按照省、市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整改方案,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整改工作,该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2020年12月10日,区委办、区政府办对该问题进行检查验收。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每月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进行调度。定期进行预警通报。对整改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区整改办进行挂牌督办。同时组织人员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整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秦州区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5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4993157
联系地址:双桥中路综合写字楼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202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