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三十三项
整改目标: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规范运行渗滤处置设施,确保处理后的渗滤液指标符合一般地区排放标准。
整改时限:2019年底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环卫中心
整改情况: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十三项指出,“秦州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尚未建成”问题,我区严格按照省、市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整改方案,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整改工作,该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2020年12月12日,区委办、区政府办对该问题进行检查验收。秦州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于2018年8月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总占地面积约1232平方米,建设项目总投资847.10万元,设计日处理垃圾渗滤液60立方米,主要建(构)筑物有综合处理车间、综合水池、消防水池等设施。渗滤液处理采用两级碟管式反渗透(DTRO)处理工艺。渗滤液处理后首先用于设备反冲洗、最终运送至天水市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排放。
区环卫中心委托甘肃秦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每季度对渗滤液处理工程出水进行监测,监测标准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l6889—2008表2标准限值,达标排放标准。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秦州区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1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4993157
联系地址:双桥中路综合写字楼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202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