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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13
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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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四十三项
    整改目标:完成违规注册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治任务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镇、街道办事处
    整改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十三项指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违规注册燃煤锅炉底数不清,164台违规注册小锅炉未纳入清查整治范围,进驻时仍有69台未淘汰整治”问题,我区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通过会议推进、协调调度等方式切实推动整改工作,2020年12月12日,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该问题进行检查验收,经排查,秦州区自2014年以来新登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有12台,目前全部拆除。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秦州区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1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4993157
    联系地址:双桥中路综合写字楼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202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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