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四项
整改目标: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破除简单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论英雄的发展观和政绩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
整改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项指出,“2018年,全省考核区县的12个市州,有9个没有按照中央要求,重点考核限制开发区域的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土壤环境治理、生态产品价值、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执行等相关指标,反而继续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尤其是庆阳、陇南、张掖、金昌等4市,长期不严格落实国家对限制开发区域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工业等指标的要求,GDP“紧箍咒”迟迟卸不下来”问题,我区严格按照省、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整改方案,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整改工作,该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2020年12月10日,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对该问题进行检查验收,秦州区委组织部能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完善适应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权重,强化了考核结果的运用。同时,经检查秦州区不属于“一带三区”的农产品主产区和“三屏四区”的重点生态功能区。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秦州区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5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4993157
联系地址:双桥中路综合写字楼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