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三项
整改目标: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整改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项指出,“甘肃省一些地方对黄河生态保护治理认识不到位,工作有差距”问题,我区严格按照省、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整改方案,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整改工作,该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2020年12月12日,区整改办对该问题进行检查验收。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面落实,黄河流域渭河支流生态环境保护有了明显改善。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秦州区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1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4993157
联系地址:双桥中路综合写字楼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202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