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秦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秦州区财政局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区委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考核;调查研究全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
(二)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职责,拟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负责审查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区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组织研究论证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发送区政府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清理、汇编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并提出清理或修改意见;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
(四)负责区政府重大决策、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事项;受区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应诉和其他诉讼案件;承办由区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
(六)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宣传培训工作;承担区政府领导集体学法讲座的具体工作;开展法制业务交流。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