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秦州区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地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2.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指导、监督管理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5.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6.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7.负责全区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8.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9.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秦州区司法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法制宣传教育股
三基层工作股
(四)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工作股
五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股(加挂法律援助中心牌子)
二、秦州区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6年度,司法局单位收入为762.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2.6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司法局单位支出为67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56万元,占90.89;项目支出61.60万元,占9.11;经营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拨款收入总计762.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23万元,增长11.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2.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76.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26万元,增下降1.35;完成年初预算138.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全区工资上调,人员工资支出增大。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598.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8.4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全区工资上调,人员工资支出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4.5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54.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1.9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采暖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8.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六)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9.5万元,决算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6.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国家八项规定,加强一般支出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76万元,增长9.7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加强了对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工作指导和考核,人员增加用车次数较以前增加。二、今年在乡镇街道建立多个司法行政工作室,考核验收下乡次数频繁。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6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2016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6.34万元,较上年增加5.76万元,增长9.7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加强了对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工作指导和考核,人员增加用车次数较以前增加。二、今年在乡镇街道建立多个司法行政工作室,考核验收下乡次数增加。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没有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没有变化。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1万元 ,比上年增加0.07万元,增长0.85。主要原因是:2016年加强基层业务管理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增加了下乡次数。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单位政府采购支出0.64万元 ,比上年减少0.44万元,减少1.85。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7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度,单位资产总额为247.2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19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单价0台(套)。
三、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2016年部门决算表
司法局1.docx
司法局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