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秦州区水务局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全区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制定全区和跨乡镇、跨流域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区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小型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
3、按照国家和省、市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节约用水计划,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全区河流、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4、组织实施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5、组织编制、审查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拟定全区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划并监督实施。
6、拟定全区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组织实施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和各类灌区;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8、负责全区农田水利灌溉、人畜饮水、病区改水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9、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及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拟定水土保持的综合治理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0、拟定全区生态环境建设和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促进水利系统对外经济联络、技术经济合作。
11、主管全区抗旱防汛工作,负责区抗旱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制订区内主要河流防御洪水预案;组织制订全区重要水工程度汛方案;对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负责全区防汛信息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是秦州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下设区水土保持局(二级局,含北山苗圃)、水利管理站、建设管理站、农村供水工作管理站、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含抗旱防汛服务队)、水政监察大队、勘测设计队、藉源公司、水资源办公室、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10个单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