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二项
整改目标: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强化工作考核,严肃责任追究,提升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措施执行到位,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确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整改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项指出,“担当作为不够。一些地方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缺乏思想行动自觉,遇到问题绕着走,能推则推、一拖再拖的现象依然突出”问题,我区严格按照省、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整改方案,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整改工作,该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2020年12月12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联合对该问题进行检查验收,经过各项整改措施落实,生态环保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各级各部门环保责任进一步靠实,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秦州区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1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4993157
联系地址:双桥中路综合写字楼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202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