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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13
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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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二项
    整改目标: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强化工作考核,严肃责任追究,提升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措施执行到位,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确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整改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项指出,“担当作为不够。一些地方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缺乏思想行动自觉,遇到问题绕着走,能推则推、一拖再拖的现象依然突出”问题,我区严格按照省、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整改方案,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整改工作,该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2020年12月12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联合对该问题进行检查验收,经过各项整改措施落实,生态环保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各级各部门环保责任进一步靠实,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秦州区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1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4993157
    联系地址:双桥中路综合写字楼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202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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