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法治秦州、法治统计建设,为推动秦州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利用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等媒介,不断强化统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与党内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从思想上植根党领导法治建设工作的理念,确保我局法治建设始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会议和重要讲话精神。
(二)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充分运用集体学习、专题党课、警示教育、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章党规,以及《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和学习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部署,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丰富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新形式、新载体,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深入领会《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引导党员加强个人自学,在全局营造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促进《条例》学习入脑入心。
(三)突出统计工作特点,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列入重点学习内容,坚持集中辅导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并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扩大)会议、政治理论学习等多种形式,将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贯穿年度学法全过程。坚持理论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领导干部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后,区统计局党组召开统计法治工作专题部署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由国家统计局开展的2024年第15次集体学习暨第205期时代统计大讲堂视频学习会,对新增加的三条以及修改的二十一条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政治自觉,扛牢防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切实提高了业务人员执法水平。
(四)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召开局党组会议、班子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有关工作,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专业分工协作、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强化法治建设的工作局面,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规范开展日常执法巡查。每月加大对报表数据审核力度,发现异常数据的,立即深入相关申报单位,重点对是否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做到帐表相符、表表相符;对是否真实提供统计调查资料、会计资料,是否存在拒报、迟报、漏报等统计违法现象进行检查。
二是依法组织开展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根据市统计局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通知,研究制定统计执法检查计划,针对重点领域、重要指标开展执法检查。2024年,区统计局联合市统计局对20家“四上”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依法督促企业“应统尽统不遗漏,应报尽报不漏项”,目前未发现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情况。
三是开展部门内、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根据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共抽查联网直报企业6家,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予以公开公示。
四是推动局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法纪意识和法治素养。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天秦依法治区办[2024]15号)要求,认真组织年度学法考试工作,局参考率100%,及格率100%,高质量圆满完成了国家工作人员2024年度学法考试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局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着力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充实全区统计执法力量,今年组织1名同志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
(二)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
一是加强培训。充分利用统计年报会、统计业务培训会,对相关部门统计人员、镇街统计员以及部分规上企业统计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新修改《统计法》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列入主要学习内容。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在党校主体班次中设置统计法课程,努力营造了统计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认真组织法治宣传。以日常统计执法检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组织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村(社)开展普法活动,设置法治宣传栏,编印统计法律知识宣传册,向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区统计系统营造学法、尊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紧密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经济普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全年共组织大型普法活动3次,9月20日,以“数览发展 向新而行”为主题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活动;12月2日,结合天水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在龙城广场组织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统计”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12月6日,联合甘肃省调查总队、天水市调查队、天水市统计局在龙城广场开展了“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
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统计普法工作融入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执法在哪里,普法宣传就到哪里,通过以案释法提高依法统计意识。同时结合第五次经济普查,在“两员”培训和正式普查过程中融入对《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切实提高统计调查单位对普查的知晓率和配合度。
(三)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局党组切实把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推动当前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能的重大事项来抓,做到了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有力,确保“三项制度”的落实。
二是深化“接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局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月为载体,加强涉企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提升服务水平,简化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建立健全柔性执法机制。围绕行政柔性执法工作任务,局执法工作采用多种方式,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深刻领会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精神实质,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将行政柔性执法作为首选方式,贯穿到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统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统计环境。为“四上”企业发放信用承诺书,承诺书对履行法定义务、设置原始记录、执行统计调查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同时结合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诚信倡议书、宣传彩页和纪念品等多种方式,广泛向群众讲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真正将诚信理念融入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质量。全年共签订信用承诺书33份,报送区级信息4条,市级信息3条,省级信息1条。
五是强化统计监督作用,积极提升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效能。加强与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合作,强化信息共享。促进与纪检委、组织、巡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贯通协调。在区委巡察办的指导下,坚持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查找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通过开展巡察作为夯实基层统计工作基础、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切实发挥了“以查促建、以查促改”的作用,提升了本单位及各企业对统计工作的认识程度。
三、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我局没有独立的统计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比较缺乏,难以做到专业从事统计执法工作。
二是统计执法环境有待改善。部分企业统计员队伍不稳定,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依法纳统观念淡薄。
三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社会民众包括各类统计对象,对统计法规知晓程度还不高,宣传教育方式还有待创新。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一是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
二是严格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大门户网站、多媒体普法宣传力度,拓展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渠道,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法治观念。
四是深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按照市局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严密组织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形成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